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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黄河主河槽区和部分低滩区内种植高秆农作物等行为的通告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5:52 作者: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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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按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滩区种植管理工作方案》(内黄整专〔2022〕2号)精神,以及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重新划定禁种线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水利部门划定的黄河主河槽区种植高粱、玉米、葵花等高秆作物。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主河槽区内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及除草剂等易造成面源污染的农业投入品。

二、在低滩区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和种植品种,大力开展农药化肥减量、有机肥增量行动,稳步实现把农药、化肥使用量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在高滩区合理管控农药、化肥、农膜使用的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

四、县直有关部门、套海镇和天吉泰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违反本通告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从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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