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7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衔接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运行安全高效,现将五原县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请社会大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8—5212159 12317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19日
电子邮箱:wyxfpb@126.com
通讯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政府办公大楼五楼,五原县乡村振兴局
五原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