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2023年巴彦淖尔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教通字〔2023〕76号)文件中职称评审规定程序,五原县中小学系列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学校综合考评、按照得分排名顺序,等额推荐上报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五原县教育局、人社局对申报人员上报材料、讲课成绩等进行审核,现将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初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可向五原县教育局、人社局反映,反映的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由县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情况集中复核、统一答复。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五原县人社局修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
0478-5583502(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0478-5212317(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478-7960312(五原县教育局人事股)
0478-7960320(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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