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旗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扶办发〔2018〕28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经行业部门论证,现将五原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储备项目入库,予以公告。
公示期: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
监督电话:0478—5212159 12317
监督邮箱:wyxfpb@126.com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五原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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