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公开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按照《巴彦淖尔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巴政办字〔2022〕71号)“建立本地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的要求,五原县严格落实《巴彦淖尔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巴政办发〔2013〕125号)具体规定,对各部门现行有效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库(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及时进行更新清理),现将五原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公示如下:
附件1:五原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五原县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暂行)
附件3:五原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试行)
附件4:五原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五原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办法
附件6:五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五原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3:五原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