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核查核实,位于五原县瑞京大厦14号门店的五原县皇朝电子竞技网络会所及位于五原县新雅时代广场2层235号的五原县龙昌网咖场所均已不存在。但未按规定在停业后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注销手续。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告知,负责人均表示忙,不能正常办理注销手续,同意公告注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对这两家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相关负责人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交回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逾期未交者,视为默认注销。(联系地址:五原县文体局大楼4楼 电话: 0478-7828586)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名单
五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2年10月17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名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1 | 150821200037 | 五原县皇朝电子竞技网络会所 | 五原县瑞京大厦14号门店 | 张洪翼 |
2 | 150821200041 | 五原县龙昌网咖 | 五原县新雅时代广场2层235号 | 高 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