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低收入妇女因病致贫返贫,2022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万元救助金。
一、申报对象标准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2年4月30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四类人均可在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库系统中查询确认),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二、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村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项目实施县级妇联。
3.项目实施县级妇联定期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摸清本地区待救助“两癌”患病妇女人数,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
4.市级妇联收集汇总县级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申报名单、人数以及信息核实情况,对各地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
5.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汇总、复核申报人员信息,将救助申报人数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
三、信息采集所需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将下列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至所属乡镇、办事处和社区:
1.受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患者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3.受助人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受助人病例首页复印件;
5.受助人出院结算单;
6.受助人报销凭证;
7.三级贫困证明,必须盖所在社、村委和镇政府公章;
8.如果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患病妇女或低保户患病妇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起止时间
2022年4月19日至5月22日。
五、详 情 咨 询
联 系 人 : 赵文丽
联系电话:5212756 13134783141
联系地址: 五原县旧电视台二楼
五原县妇联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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