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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关于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2-02-09 14:07 作者: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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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要求,为解决脱贫人口在产业、乡村建设、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经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五原县人民政府同意《关于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78—5212159   12317

公告时间: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8日

电子邮箱:wyxfpb@126.com

通讯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政府办公大楼五楼,五原县乡村振兴局

 

五原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9日

五原县关于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农场)、办事处:

按照《关于做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内乡振字(〔2021〕56号)要求,根据《关于2022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五政纪〔2022〕8号)研究决定,2022年下达我县衔接补助资金324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产业园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短板项目建设。现将具体资金使用情况通知如下:

2022年,五原县将利用自治区衔接资金在各乡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产业发展项目3个,项目管理项目1个,共计安排资金3244万元。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各乡镇产业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使用资金1000万元,用于各乡镇扶贫产业园拱棚使用三年以上棚膜更换,补齐基础设施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短板。

(二)产业发展方面

1.计划使用资金1000万元,分别在各乡镇建设69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占地面积约534亩,总装机容量约14.84MW,每瓦建设费用为5元,共需资金7420万元,(2022年申请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第二批衔接资金2000万元;2023年申请资金2500万元;2024年申请资金1920万元)。项目由乡村振兴局下设五原县硕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招投标、验收等相关事宜,资产归属村集体所有。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发电收益730万元。收益金主要用于防返贫致贫、享受政策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分红、产业发展、公益岗位补助、产业园管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齐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

2.计划使用资金712万元,在和胜乡建丰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黄柿子拱棚产业园)。园区由乡村振兴局下设五原县硕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招投标、验收等相关事宜,资产为县属国有资产。项目建成后,委托和胜乡对外统一租赁,租金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分配使用。收益金主要用于防返贫致贫、享受政策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分红、产业发展、公益岗位补助、产业园管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齐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

3.计划使用资金500万元,投入内蒙古俏村菇菌业有限公司,在隆兴昌镇、新公中镇建设花菇分选车间及设备、烘干车间及设备、原料储备库项目。项目建成后,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建成分选车间、烘干车间等资产评估,资产为县属国有资产。乡村振兴局与内蒙古俏村菇菌业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俏村菇公司每年支付60万元租金作为资产收益金。收益金主要用于防返贫致贫、享受政策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分红、产业发展、公益岗位补助、产业园管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齐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

4.计划使用资金3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

附件:各乡镇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明细表

2022年第一批衔接资金乡镇分配明细(1)(1).xlsx

五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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