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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14 15:10 作者:张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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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名额  本次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18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7名。   1、正处级领导职位(1名)  市团委书记  2、副处级领导职位(17名)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1名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1名  年轻干部5名  蒙古族干部5名  其他干部5名  二、报名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包括聘任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该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报考市团委书记职位的,应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年轻干部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该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报考蒙古族干部和其他干部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要求  报考市团委书记职位的,担任副处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前任副处级)或担任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报考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位的,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现从事交通运输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有3年以上交通运输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交通运输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担任交通运输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有较强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从事过二级以上公路施工、管理工作。  报考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职位的,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现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有3年以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担任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熟悉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管理工作。  报考年轻干部职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⑵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⑶担任副科、正科级职务合并计算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⑷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报考蒙古族干部、其他干部职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⑵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⑶担任副科、正科级职务合并计算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⑷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四)其他要求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   3、报考市团委书记者必须是中共党员。  4、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0:1。如未达到拟选拔职位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比例确定选拔职位、数量。  (五)需要明确的相关事项  1、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报考蒙古族干部类别职位,优先使用熟悉、掌握蒙古族语言文字的干部。  3、报考的所有类别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可以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www.bynr.gov.cn)或巴彦淖尔党建网(www.nmgdj.gov.cn/bynr)查询有关具体事宜,下载有关表格。报名者需要填写《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正反面填写,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二张。  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先到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二级单位到主管局)进行初审,旗县区的报考人员先到所在旗县区委组织部进行初审,由所在单位(主管局)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旗县区委组织部通过干部档案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三龄一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旗县区委组织部公章后,再到巴彦淖尔市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203会议室报名。各旗县区委组织部要按报考类别分类填写《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单》(上网下载),制成EXCEL电子表格纸质一份附光盘一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5月12日。各旗县区委组织部报送《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单》时间截止5月11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203会议室。  4、联系电话:8655726。  (二)资格审查     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总工类含相关专业知识)、写作。按公共知识占60%,写作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  面试完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予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任用  1、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等部门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要进行公示。  2、决定任用。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根据最后得分情况研究提出拟任用建议人选,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的,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对不服从分配者,不予任用,所空名额也不再补充。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全程监督。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选工作的有关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八、待遇和管理  干部任职后,按规定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实行一年试用期(履行法律程序的除外),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免职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7日   一、职位名额  本次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18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7名。   1、正处级领导职位(1名)  市团委书记  2、副处级领导职位(17名)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1名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1名  年轻干部5名  蒙古族干部5名  其他干部5名  二、报名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包括聘任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该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报考市团委书记职位的,应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年轻干部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该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报考蒙古族干部和其他干部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要求  报考市团委书记职位的,担任副处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前任副处级)或担任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报考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位的,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现从事交通运输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有3年以上交通运输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交通运输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担任交通运输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有较强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从事过二级以上公路施工、管理工作。  报考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职位的,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现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有3年以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且担任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熟悉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管理工作。  报考年轻干部职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担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2010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⑵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⑶担任副科、正科级职务合并计算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⑷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报考蒙古族干部、其他干部职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⑵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⑶担任副科、正科级职务合并计算4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副科级);  ⑷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任正科级)。  (四)其他要求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   3、报考市团委书记者必须是中共党员。  4、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0:1。如未达到拟选拔职位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比例确定选拔职位、数量。  (五)需要明确的相关事项  1、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报考蒙古族干部类别职位,优先使用熟悉、掌握蒙古族语言文字的干部。  3、报考的所有类别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可以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www.bynr.gov.cn)或巴彦淖尔党建网(www.nmgdj.gov.cn/bynr)查询有关具体事宜,下载有关表格。报名者需要填写《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正反面填写,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二张。  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先到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二级单位到主管局)进行初审,旗县区的报考人员先到所在旗县区委组织部进行初审,由所在单位(主管局)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旗县区委组织部通过干部档案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三龄一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旗县区委组织部公章后,再到巴彦淖尔市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203会议室报名。各旗县区委组织部要按报考类别分类填写《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单》(上网下载),制成EXCEL电子表格纸质一份附光盘一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5月12日。各旗县区委组织部报送《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单》时间截止5月11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203会议室。  4、联系电话:8655726。  (二)资格审查     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总工类含相关专业知识)、写作。按公共知识占60%,写作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  面试完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予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任用  1、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等部门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要进行公示。  2、决定任用。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根据最后得分情况研究提出拟任用建议人选,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的,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对不服从分配者,不予任用,所空名额也不再补充。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全程监督。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选工作的有关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八、待遇和管理  干部任职后,按规定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实行一年试用期(履行法律程序的除外),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免职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巴彦淖尔市公开选拔处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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