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府、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县对县直35个单位、10个乡镇(农场)的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清理审核,清理结果于2015年5月5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确认的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
经清理,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共3771项,其中:行政许可114项,行政处罚2992项,行政强制措施112项,行政强制执行23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奖励29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监督检查184项,其他行政权力213项。
二、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有关要求
(一)县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权力清单专栏”,公布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
(二)各乡镇(农场)、各单位要坚持“职权法授”原则,严格按清单内容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真正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各单位要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及机构变化等情况,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有关调整的内容须报(政府220室)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更新。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