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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公示——刘召黄河大桥
来源: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5-08-07 18:11 作者:米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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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刘召黄河公路大桥及其引线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北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巴彦套海镇刘召,南接鄂尔多斯杭锦旗吉日嘎郎图镇永胜。本项目起于刘召镇以东2.5公里处设置平面交叉与S212相接,路线向南垂直跨越包兰铁路、黄河总干渠,途径三义泉村东侧,跨越义长渠后转向东南方向,经锦旗二队与村村通水泥路设置平面交叉后,向南经羊盖补龙村东侧跨越黄河,于永胜村西与县道X618相交,终点处设置永胜互通式立体交叉与沿黄一级公路(交叉桩号K302+800)衔接。

  主要控制点:起点(S212延长线)、黄河、X618、终点(沿黄一级公路).

  项目规模标准: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4.5m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7.931公里。全线共设特大桥1座,长4314m;设平面交叉2处,互通1座,涵洞及通道16道,收费站和服务区各1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全线7.931公里设置,征用土地627.2亩。

  拟于2013年开始建设,全部工程预计于2015年竣工,工期3年。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影响与施工噪声和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对此,将采取全面的水土流失措施,严防其对沿线的下水管产生影响;在居民区附近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采取围挡和路面洒水减轻扬尘污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污水等收集处理、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等措施减轻环境影响。筑路材料及取弃土()采用汽车覆盖运输,防止沿路抛洒和减少扬尘。充分利用中后段挖方用于前段填方工程,做好挖填平衡工作,减少取弃土场的设置,各取、弃土场填满后及时撒播草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营运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大气污染源为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交通噪声等。对此,尾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应与地方及国家的的机动车尾气控制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限制车辆种类、速度。交通噪声污染,对声环境超标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等。

  征地拆迁方面,工程沿线需拆迁建筑物和电力及电讯设施,占用及赔偿原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赔付给受损人和受损单位。对不需拆迁而离拟建公路较近的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点,在距离公路最近一侧设立噪声隔离墙、设隔声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公路交通噪声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工程建成后关注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对工程拟采用社会维稳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刘召黄河大桥建设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2013111日~2013123

  联系电话:0478-2280886 传真:0478-2280886  邮编:015100

  联系人: 王永林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前进街

  邮箱:wuyuanzdb@163.com

  特此公告

                                                                                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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