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邬佳)11月3日,五原县塔尔湖镇金星一社村民李志义将写有“高效维权,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许爱民手中。
“谢谢你们,帮我们挽回这么大的损失。”李志义感激的说道。
“老哥,不要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下次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到正规经销商手中购买籽种。”许爱民回答道。
今年春季,李志义和同村12户村民在非正规经销商杨某某处以每袋160元的价格购买近150余袋瑞丰9号葫芦籽种。回去种植,到了10月份秋收时节,李志义13亩葫芦只收了1600斤,平均亩产120斤,和同村其他村民的产量差远了,别人家的产量能达到240—300斤。“无良商家竟然卖假种子。”一气之下,李志义和村民们将杨某某投诉到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指定管辖地监管所塔尔湖所迅速展开调查,进行处理。
经塔尔湖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杨某某赔偿消费者李志义等13户农民,每购买一袋籽种赔偿200元,共赔偿金额29200元。
温馨提示:近日,有部分农民开始储备来年春耕农资,农耕物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收成,影响农民的收入,选购种子很重要,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选购农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购前先确定自己需要的农资,不要盲目听取商家推销。遇到问题或不清楚选择何种农资时,应咨询当地农业部门或者有关农业技术人员。
二、选择合法经营单位购买。 合法经营者都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等。。
三、购买时看清楚外包装及标示在产品上的各项说明。 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索要购物凭据并妥善保管,可作为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的凭证。
四、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方法和剂量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不要只凭自己的经验,应按照使用说明的方法和剂量,防止过量或不当使用造成损失。
五、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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