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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流通环节)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22 18:34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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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涉及五原县8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五原县喜亮综合门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辣椒;生产日期:2023-06-06;抽样基数6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机构:内蒙古嘉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喜亮综合门市经营的辣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未提供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未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罚款2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8元。

3.总计2028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喜亮综合门市已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及时缴清罚款。

二.五原县卷毛哥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茄子;生产日期:2023-06-05;抽样基数10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机构:内蒙古嘉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样品名称:荔枝;生产日期:2023-06-04;抽样基数4.5kg;检验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机构:内蒙古嘉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卷毛哥生活超市经营的茄子、荔枝,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部分商品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未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罚款1971.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9元。

3.总计2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卷毛哥生活超市已经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及时缴清罚款。

三.五原县敏捷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比家香汉堡;生产日期:2023-09-02;抽样基数15包;检验不合格项目:霉菌;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敏捷超市经营的比家香汉堡,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商品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未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罚款3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3.总计312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敏捷超市已经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及时缴清罚款。

四.五原县樊东腾辉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熟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3-08-20;抽样数量2L;检验不合格项目:亚麻酸,棕榈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胡麻油(亚麻籽油);生产日期:2023-09-10;抽样基数2L;检验不合格项目:α-亚麻酸,亚油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胡麻油(亚麻籽油);生产日期:2023-09-10;抽样基数2L;检验不合格项目:α-亚麻酸,亚油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樊东腾辉超市经营的熟葵花籽油、胡麻油(亚麻籽油)、胡麻油(亚麻籽油),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商品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樊东腾辉超市已经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五.五原县敏捷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麻油(亚麻籽油);生产日期:2023-06-01;抽样基数2L;检验不合格项目:α-亚麻酸,亚油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熟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3-03-26;抽样数量3L;检验不合格项目:亚麻酸,棕榈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熟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3-08-02;抽样数量3.6L;检验不合格项目:棕榈酸,豆蔻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敏捷超市经营的胡麻油(亚麻籽油)、熟葵花籽油、熟葵花籽油,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商品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敏捷超市已经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六.五原县万佳福超市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麻油;生产日期:2023-06-23;抽样数量2L;检验不合格项目:亚油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胡麻油;生产日期:2023-08-09;抽样数量3.6L;检验不合格项目:α-亚麻酸,亚油酸,棕榈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菜籽油;生产日期:2023-06-10;抽样数量2L;检验不合格项目:亚麻酸,花生一烯酸,芥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万佳福超市铺经营的胡麻油、菜籽油,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未向执法人员提供商品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未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未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罚款2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3、总计3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万佳福超市铺已经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及时缴清罚款。

七.五原县联华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浓香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3-05-25;抽样数量2L;检验不合格项目:亚麻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清香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3-06-01;抽样数量2L;检验不合格项目:亚麻酸;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样品名称:香芹;生产日期:2023-09-12;抽样基数10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联华生活超市经营的浓香葵花籽油、清香葵花籽油、香芹,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商品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联华生活超市已经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八.五原县刘波综合门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荔枝;生产日期:2023-06-16;抽样基数10kg;检验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机构:内蒙古嘉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刘波综合门市经营的荔枝,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商品供货商的主体资质材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五原县刘波综合门市已经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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