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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5:51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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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涉及五原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五原县塔尔湖镇十里香油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熟葵花籽油;生产日期:2022-9-10;抽样基数30瓶;检验不合格项目:苯并[a]芘;检验机构:内蒙古嘉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五原县塔尔湖镇十里香油坊生产的熟葵花籽油,经抽样检验,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 GB/T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

五原县塔尔湖镇十里香油坊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及时交清罚款。

特此通告!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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