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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警示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10:12 作者:赵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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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近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谨慎、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

【提示一】药品选购看说明

选购药品要注意阅读药品说明书,对症选药、按需购买,对药品说明书不明白,可向药店内的执业医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应凭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要注意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以免买到过期药品。

【提示二】购买口罩等用品要“有保障”

一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品等,要到有信誉、证照齐全的药店购买,切莫为图方便、便宜,通过微信朋友圈、不正规网站、私人链接等途径购买,谨防上当受骗。二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用法用量等关键信息,注意辨别真伪或质量状况。在判断口罩真伪方面,消费者可通过口罩外包装上的注册证编号,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选择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查询-国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栏目进行查询。三要积极行使监督权。在购买和使用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品等时,如发现经营者有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行为,要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提示三】保健食品选购认准“蓝帽子”

购买保健食品要认清产品包装上蓝色、形似帽子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谨防商家虚假夸大宣传。

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采用免费试用体验、讲座授课、专家义诊、赠送礼品、无效退款等承诺,诱导老年人花高价购买假劣保健食品。老年人在保健品消费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牢记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切勿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不法商家虚假宣传和免费承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发现上当受骗保留相关证据,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示四】化妆品选购注重查询备案信息

进口化妆品要有中文标签;儿童化妆品应标注“小金盾”;可在手机上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不要轻信化妆品广告虚假宣传,不要盲目购买流动小商贩推销的化妆品。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进货渠道正规、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购买化妆品,并向商家索要注明购买化妆品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的发票或电脑小票,以利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医疗美容产品不是化妆品,应由医生操作使用,建议消费者不要自行购买和使用医疗美容产品,避免使用违法产品或者不当使用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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