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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10:18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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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白葵花籽;生产日期:2022-06-23;抽样基数:10kg;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检验机构: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并未生产过2022年6月23日批次的“白葵花籽”(备注:厂家产品名称:五香脱皮葵花籽),未曾提供过2022年6月23日批次的“白葵花籽”(备注:厂家产品名称:五香脱皮葵花籽)给福州涵坤食品有限公司,福州涵坤食品有限公司也未曾提供过2022年6月23日批次的“白葵花籽”(备注:厂家产品名称:五香脱皮葵花籽)给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名城超市,故抽检的2022年6月23日批次的“白葵花籽”并非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相关证明。

二、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五香脱皮葵花籽;生产日期:2022-06-05;抽样基数: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 检验机构: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对同一品种、同一生产日期留样产品进行抽样送五原县亿和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样品为合格,排除问题产生原因发生在生产环节,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报告中批次的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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