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涉及五原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蒙古五原县塞鑫面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鑫乐全麦粉(小麦粉);生产日期:2022-01-08;抽样基数4袋;检验不合格项目:脂肪酸值(以湿基计);检验机构:长春市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五原县塞鑫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鑫乐全麦粉(小麦粉),经抽样检验,脂肪酸值(以湿基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违法所得=21元/件×200袋);2、罚款人民币5800元;两项合并处罚10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
内蒙古五原县塞鑫面业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及时缴清罚款,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