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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0-17 09:39 作者: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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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我县1家食品销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五原县隆华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原县隆华超市,联系电话15504782076,样品名称:晨翠蒙麦饼,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内蒙古片儿哥食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78-2113738,生产加工日期2022-03-11,样品数量8袋,抽样基数150袋,抽样日期2022-06-22,抽样单编号NO:221906986.

二、检验结果

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检验报告No:221906986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片儿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晨翠蒙麦饼,在五原县隆华超市销售过程中,被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查,经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后,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涉嫌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市监食处字[2022]160号如下:罚款叁万元(30000元).

四、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

五原县隆华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及时缴纳罚款,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并责令该单位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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