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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红十字会2021年“博爱一日捐” 专项资金收支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0:45 作者:白嵋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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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五原县审计局于2022年对五原县红十字会2021年“博爱一日捐”专项资金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五原县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专项资金来源为五原县各级单位、企业的募捐款。

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捐赠专项资金账账面反映收入150.52万元,账面反映支出122.52万元。2021年年初结余259.73万元,本期结余28万元,2021年底累计结余287.7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末,五原县红十字会捐赠专项资金账反映资产287.73万元,无负债,净资产287.73万元,其中累计盈余287.7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扩大支出范围列支捐赠资金3万元

2021年,红十字会从捐赠资金中列支单位的行政开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帮扶款1万元、红十字会党建文化墙0.4万元、办公室装修费1.6万元,共计3万元,扩大了捐赠资金支出范围。

2.捐赠资金中超比例列支直接工作成本0.32万元

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本级接收捐款144.3万元,在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中应列支捐款总额的6.5%的直接工作成本为9.38万元,实际列支9.7万元,额度占比为7%,超额列支0.32万元。

3.未按规定留足备灾储备金

2021年接收捐款总额144.3万元的20%应留备灾储备金为28.86万元,实际留存17.01万元,占捐款总额的12%。

4.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产未登记入账3.61万元

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接收五原县新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轩达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捐赠面粉、玉米等物资,涉及金额3.61万元,未登记入账。

5.未按规定取得发票0.86万元

五原县红十字会于2021年1月29日,报销办公室修缮购买物料费用0.86万元,后附报销凭证为银行回单和成本明细表,无税票,形成不合规票据列支。

6.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021年,红十字会未依法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账簿。

7.捐赠资金未向社会公开

(1)从捐赠资金中列支工作成本9.7万元未向社会公开

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工作成本9.7万元,未向社会公开。

(2)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资金144.3万元,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全部募捐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3)红十字会捐赠工作未依法公开信息

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接收捐赠资金144.3万元,未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8.红十字会未签订定向捐赠协议38万元

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接收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五原县医院定向捐款38万元,未签订定向捐赠协议。

9.会计核算错误38万元

2021年,红十字会接收内蒙古五原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款38万元应计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实际计入“其他应付款”。

10.固定资产未入账7.35万元

(1)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批量购置办公桌、办公椅合计6.85万元,此固定资产捐赠给塔尔湖镇。因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而未办理资产划拨手续。

(2)2021年,五原县红十字会购置联想一体电脑0.5万元,未入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五原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五原县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告。

五原县审计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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