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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禁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6-07-25 10:09 作者: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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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值内蒙古各盟市中考录取阶段,日前内蒙古召开全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严禁中小学特别是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违规“掐尖”招生。

自治区要求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盟市、跨旗县(市、区)招生。严禁普通高中违规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高考定向班、复读班等名义招生、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以举办特长班、实验班、“火箭班”等名义分班或变相招收择校生。

进一步治理普通高中违规跨地区“掐尖”招生现象,自治区严格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杜绝学生无序流动,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册不在校等违规现象进行严格清查。自治区教育厅已建立对高中学籍的抽查机制,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对于私下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学籍的,将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并实行责任追究。

自治区明确,在教学、招生、考试等教育活动中,实行校长问责制。对存在抢生源、乱招生等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的学校,一经查实,除通报批评外,有自治区级或盟市级示范(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的一律取消,对违规学校校长要全区通报,情节严重者,建议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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