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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已报志愿不得放弃
来源:北方新报 发布时间:2016-07-14 09:19 作者: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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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每年高考录取期间,总有个别考生刚刚填报完志愿,突然又改变主意,不想上该校,希望高校做退档处理,下次征集志愿时再填报别的学校。这是明令禁止的。因为考生退档有可能造成学校招生计划的浪费;对于其他考生来说也不公平,剥夺其他考生被该校录取的机会。

录取后,考生今年不得再填报任何志愿、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如果考生确定不去招生院校报到,会将事实记录到该生诚信档案中,并提供给明年投档的院校,院校可因其诚信缺失而不录取该生,导致来年也可能上不了大学。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为准备弃报志愿的考生支招:如果在填报志愿期间确定放弃本次报志愿机会,就要在删除志愿时间节点前进行删除;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节点,就尽量填报预计投档分比你分数高很多的院校,并确定自己不会被录取。(记者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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