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2016年内蒙古认定教师资格考试3月1日开始报名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发布时间:2016-02-15 09:56 作者:张馨予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2016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将于3月1日开始报名。

报名条件为: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区外户籍且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生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非高校在职或未被高校聘用的人员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须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户籍已经迁到外省的内蒙古生源在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必须符合大学三年级及以上条件(包括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校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2015年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的大学二年级考生可凭单科成绩单报考本次考试。

据悉,3月1日至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记者 志伟)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