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五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尹鹏飞为五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甫为五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朱建国为五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姜艳为五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杨宏为五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芳为五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仙为五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继红为五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武建明为五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苏黄柱为五原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宁为五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燕晓红为五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郭丽娟为五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田粒江为五原县人民法院新公中人民法庭庭长;
李明虎为五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色音毕力格为五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邬向晖的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阅兵的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敏涛的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继红的立案庭庭长职务;
秦亚韬的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田粒江的执行局局长职务;
刘国钧的新公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芳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苏东岗的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判员的职务;
苏黄柱的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宁的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王川的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陈润泉的审判员职务;
李欣梧的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原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