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关于尽快规范我县城区新建、改建住宅小区项目 直饮水配套建设的建议
来源:人大 发布时间:2023-09-22 15:36 作者:人大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关于尽快规范我县城区新建、改建住宅小区项目直饮水配套建设的建议

事由:

我县2014年以来在隆兴昌镇城区实施城市分质供水,为52个老旧小区配套建设了管道直饮水工程。按照政府文件要求,2014年以后,新建、改建、扩建小区项目由开发企业负责将直饮水管道设施配套到位。到目前为止,2014年以后,新建小区的直饮水配套通水的仅有不到10个,而且通水以后水质问题比较突出,小区居民意见很大,常常通过上访或12345平台反映问题。

造成以上问题原因是:开发商在小区建设和验收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小区直饮水水管道设施配套不全,或者材料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居民入住后直饮水无法正常使用。

建议:

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有效监管办法,按照我县直饮水工程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新建、改建住宅项目直饮水等基础设施质量的监管。

进展情况:2020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1.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室外配套设施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将供暖、给水、排水监管审批、过程监督、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前置手续。2.各建设单位在实施供暖、给水、排水官网隐蔽作业前,按照隐蔽验收程序报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富源热力公司、五原县自来水公司、排水设施管理站,由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或委派专业监督人员(供暖、给水、直饮水、排水监管人员)查验工程使用构配件检验报告和施工质量,查验合格后进行隐蔽作业。3.将富源热力公司、五原县自来水公司、益源水务公司、排水设施管理站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办理质量监督报告的前置手续,经三方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局机关相关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