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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1:07 作者:侯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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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发展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抓住“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团结拼搏。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围绕构建四大体系的总体要求,推进民政工作的发展与创新,为民政事业稳步健康、管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发展思路:到2015年,初步建立比较成熟的“四大体系”,即进一步做好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以社区、城乡社会为重点的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实现福利、救助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以退伍安置自谋职业渠道为重点的优抚安置体系,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以基层群众自治为重点的民主政治建设体系,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重大项目

目标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十一五末全县城镇低保人数情况,十二五末全县低保人数达5500人左右。(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十一五末全县农村低保人数情况,十二五末全县农村低保人数达9800人左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综合财力逐步提高。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未来五年,年均资助1万名特困群众、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年救助4000人次左右,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县、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4、加快慈善事业的发展步伐。完善慈善机构的设立,配备专业的慈善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慈善福利的积极性,大幅度增加社会捐资的数额,进一步提高对孤残人员、失学儿童、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力度。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到十二五末,使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居民活动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五原打下良好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使村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县村民自治模范镇达到镇总数的4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60%。

(三)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乡职工基本医疗或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未来五年,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岗位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路子,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十二五期间,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全部列入预算,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未来五年,力争兴办1所5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福利机构,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镇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2015年前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敬老院4所,每所设置床位均达到60张以上。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县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实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

3、积极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力度。进一步理顺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建设和队伍建设,拓展发行空间,积极探索新的发行方式,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电脑彩票销售每年保持增长10%。

(五)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镇,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民间组织数量年增长率达到5%以上,诚信自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新途径,大力推进农村村委会合并和城中村改居、村居整合等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

3、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仪馆建设,新增环保火化炉等设备和设施,提高火化率。加快公墓建设,建设园林绿化型、文明祭奠型的生态公墓。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建县救助管理站。

重大项目

民政系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军干所、救助站、殡仪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灾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个社区按标准建成办公用房和社区居民活动用房,十二五期间全面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区、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福利院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民政事业单位自身活力,促进民政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提高。

(四)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构筑面向全县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县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建立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五原县民政局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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