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原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朋友间借贷引发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达成和解协议,重拾昔日友情,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
<案情简介:信任借贷起纷争>
2016年12月9日,张某因资金周转向好友韩某提出借款请求。出于对朋友的信任,韩某当场以现金方式向张某出借85000元。张某亲笔书写借条一份,双方书面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但未明确约定具体还款日期。借款后,韩某多次向张某催讨,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偿还。多年的友情因此蒙上阴影,韩某在多次自行协商无果后,无奈之下向我中心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情理法交融化干戈>
受理纠纷后,五原县综治中心调解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原委,仔细审阅借条等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双方明确指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条真实有效且约定的月利率未超过法律保护范围,张某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韩某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针对张某“推脱还款”的行为,调解员并未止于表面沟通,而是通过“背对背”谈话,探究其深层次原因。一方面,向张某剖析其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包括潜在诉讼风险、可能增加的债务负担(如利息、诉讼费用);另一方面,也客观评估韩某面临的债权实现成本与时间跨度,引导其认识到调解结案在效率与关系修复上的综合价值。在明确法律框架和双方核心诉求后,调解员组织面对面协商。
<圆满结局:互谅互让达协议>
经过调解员数次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逐渐敞开心扉,态度趋于缓和。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握手言和:张某当场向韩某表达了歉意,感谢其当年的帮助,承诺一定按约还款。韩某也表示愿意再给朋友一次机会,接受分期还款方案。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案例启示>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五原县综治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生动体现。
1.诚信为本:民间借贷,尤其是朋友亲戚间的借贷,更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约定并恪守承诺,避免因经济问题损伤感情。
2.凭证是关键:即便关系亲密,发生借贷行为时,也应规范书写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信息,以防日后产生争议。
3.调解促和谐:当发生纠纷时,应理性对待,积极寻求像综治中心这样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通过第三方介入,以平和、公正的方式化解矛盾,往往能更有效地修复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原县综治中心将继续秉持公正、专业、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辖区居民排忧解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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