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保障公平竞争,日前,五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即红黑名单制度。
《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对信用良好企业和失信企业进行了界定,具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者自治区著名商标和巴彦淖尔市知名商标,产品被评为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优质产品,获得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级质量奖项等10种情形之一的企业将被确定为信用良好企业,上红名单。
具有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虚假出资、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企业年报等16种情形之一的企业被确定为失信企业,上黑名单。
信用良好的企业将被优先推荐参加“守合同重信用”“知名商标”等有关信用资产的评选认定,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工商业务登记。失信企业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给予警示提醒、不推荐参加“守合同重信用”“知名商标”“著名商标”评选等惩戒。
市民可以在百度里查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有无经营异常行为、违法行为。(记者 贾钧连 通讯员 孙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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