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征集对象和年龄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牧)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男青年年龄为2015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技校)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年龄限制在22周岁;高职(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2015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注: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男女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基本身体条件和政治条件
从2014年起,征兵已试行新的体检标准: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达到标准无并发症。
征集的男女青年,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应征办法和程序
(一)登记报名。应征青年必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如果不进行兵役登记,将没有资格参加应征报名,兵役登记和网上应征报名日期截止到2015年08月05日。
国防部征兵网是我国适龄青年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的唯一官方网站:www.gfbzb.gov.cn(全国征兵网)。
网上报名流程:1、登陆“全国征兵网”。2、点击“兵役登记”。用手机号码或者邮箱号码注册账号;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根据网上提示进行兵役登记。有意参军者“兵役登记”完毕后进行“应征报名登记”。3、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现场确认。
(二)初审初检。根据通知,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在校或毕业大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县征兵办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需领取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三)体检政审。征兵开始后,县征兵办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在校或毕业大学生)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县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县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四)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征兵办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征兵办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乡(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新入校、在校或毕业大学生),还要将加盖有县征兵办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所(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八)女应征青年,参加户籍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征兵工作,办法程序基本相同。
政策上优惠
服役满一年半以上的初中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士官学校,在部队服役12年,由地方政府安置工作;高中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军队院校;“三本”以上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可择优直接选拔为军官。服役满2年的优秀士兵,可直接选取为士官。
国家对大学生参军实行学费资助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所)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士兵退役后,可参加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试;可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退役大学生,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享受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六项计划,即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的同等优惠政策。对参加基层政法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
政府安排工作情况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国家规定,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其它优惠政策。
政府实行优待和退役补助
以服义务兵役2年及五原县2014年度经济数据推算预计标准为:
|
学历 区分 |
优待金 |
退役补助金 |
一次性 退役金 |
津贴 |
养老保险金 |
学费补偿金 |
合 计 |
|
初、高中 |
39000 |
45000 |
9000 |
15600 |
10000 |
0 |
118600 |
|
大专 |
39000 |
45000 |
9000 |
15600 |
10000 |
18000 |
136600 |
|
本科 |
39000 |
45000 |
9000 |
15600 |
10000 |
24000 |
142600 |
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更优惠
(一)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二)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三)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四)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五)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六)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详情见本手册《政策上优惠》。
(七)享受升学优惠政策。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八)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执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五原县人民政府征兵办
咨询电话:8652724,8652725,865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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