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20 16:22:00编辑: 政务服务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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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激励政策。

(三)参与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县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按权限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组织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意见。

(十)组织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机关政务事务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政务公开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刘帅联系方式:0478--5226565

(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拟定全县人才开发政策,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县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县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及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李雨鹰 联系方式:0478-5236629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牵头推进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参与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执行情况。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工作。拟定全县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落实全县就业援助制度。贯彻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定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王雍 联系方式:0478-5583502

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人:史惠文 联系方式:0478-5228636

(五)调解仲裁股。参与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县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参与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人:菅强 联系方式:0478-5226655

(六)劳动监察室。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意见,提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负责审查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指导性实施方案。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库。参与拟定全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策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执行情况。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和三方会议制度。负责机关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牧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事宜。负责人:李彪 联系方式:0478-5226199

(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与业务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对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参与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及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制定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全县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县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赵亮 联系方式:0478-5221663

(八)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226565

办公地点:五原县政务大楼七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赵志勇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简介

一、机构职能

五原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市县关于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拟定全县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办规程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社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基金管理等工作。参与编制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基金、职业年金基金收支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和分配,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完成年度基金收支决算。制定基本养老、工伤保险费核定和基金用款计划。

(三)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违规领取养老、工伤保险费待遇及违规挪用基金的追缴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养老、工伤保险经办改革任务,指导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五)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养老、工伤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承办全县养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业务需求评估、提交、维护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数据应用及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

(七)承担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制发及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及经办管理工作。

(十)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和相关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会议、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人事、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中心工、青、妇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整理工作。负责人:王玖霞联系方式:0478-5222463

(二)养老保险综合业务股。

负责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项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新增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负责个人账户管理;负责相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相关工作。负责人:杜玉芬 联系方式:0478-5225088

(三)社保核定及工伤保险股。承担全县已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缴费划账;负责全县已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维护、出具参保缴费证明;负责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转移接续;负责核定业务档案归档。负责全县工伤保险政策宣传、落实;负责全县工伤保险业务的经办、待遇支付;负责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刘鹏 联系方式: 0478-5583373

(四)稽核统计股。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稽核、风控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上级部门专项监督检查及风险数据排查落实;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稽核风控工作及内控机制建设;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监督复核工作;负责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需求评估、提交、维护及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应用及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各类报表的编报及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人: 侯婷 联系方式:0478-5236908

(五)退管股。负责参保缴费(含死亡、遗属及出国定居)人员待遇计算;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涉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访案件解答、回复工作。负责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含丧葬抚恤)待遇支付;负责退休人员信息及养老待遇数据变更维护。负责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负责支付业务资料归档。负责全县养老金月支付预算编报,按月向代发银行报送养老金待遇支付数据。负责人:王坤联系方式:0478-5225099

(六)财务股。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基金拨付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负责全县经办机构事业经费收支核算和管理;负责单位人员工资发放等。负责人:陈欣寓 联系方式:0478-5225066

(七)社保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6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222463

办公地点:五原县政务大楼八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孙海权

五原县就业服务中心简介

一、机构职能

五原县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承担就业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二)负责全县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底调查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农牧民工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三)承担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指导和协助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对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跟踪访查。

(五)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县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开展创业指导、创业跟踪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六)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失业预警监测制度。

(七)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劳动力资源调查等工作。

(八)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各项补贴措施的落实。

(九)承担五原县农牧民工服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五原县就业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保密、安全等工作;承担中心人事、党务、纪检、群团等工作。负责人:孙慧 18704969178

(二)就业服务股。承担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指导公共就业服务和网上招聘等活动,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制度;承担就业的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协助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全县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工作;做好返乡农牧民工、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服务业建设,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负责人:王永成 13150990531

(三)职业培训股。承担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指导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负责人:刘效东 15047260999

(四)创业指导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担保贷款办法;协助开展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回收和贴息以及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工作;协助推进全县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承担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审核的辅助性工作。负责人:袁红霞 15849879977

(五)失业保险股。落实失业保险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失业保险扩面核定、征缴业务;承担县本级失业保险核定征缴、待遇审核发放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及统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和监测制度。负责人:李晓春 18804789966

第六条五原县就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民(副科级)

三、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8-5220493

办公地点:五原县政务大楼7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马嘉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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