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何玫玫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林业和草原局
案件名称 何玫玫毁坏林木案
决定书名称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五森公林罚决字[2021]第009号
处罚金额 68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9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毁坏林木株数一倍的树木,计22株。2、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的罚款,计68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违法事实 五原县套海镇南茅庵一社社员何玫玫因树木吸地,于2021年7月将地畔部分树木树干砍出豁口并倒入农药,毁坏杨树22株,合蓄积量2.3133立方米,经鉴定,被毁坏林木价值682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违反了第七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