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庞义祥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林业和草原局
案件名称 庞义祥毁坏林木案
决定书名称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五森公林罚决字[2021]第006号
处罚金额 108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6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毁坏林木株数一倍的树木,计36株。2、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的罚款,计108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违法事实 于2020年春天,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庞义祥在五原县银定图镇建设五社村东,庞义祥房屋东侧,通村水泥路北侧,庞义祥耕地南侧植树垄道内,故意毁坏垂柳36株。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违反了第七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