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五原县鑫盛泰回收部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
案件名称 五原县鑫盛泰回收部涉嫌违反环评制度案件
决定书名称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五环罚字【2020】13号
处罚金额 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6
处罚类型 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

罚款8000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违法事实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