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五原县塔尔湖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
案件名称 五原县塔尔湖镇人民政府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案件
决定书名称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五环罚字【2020】12号
处罚金额 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6
处罚类型 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违法事实 2020年3月3日五原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五原县塔尔湖镇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废水进行采集化验得出总磷、总氮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