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春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案件名称 杨春擅自在粮油路上行驶重型车辆
决定书名称 五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五城执罚决字【2020】第5114号
处罚金额 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9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违法事实 2020年6月19日,杨春擅自在粮油路上行驶重型车辆
处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