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公安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厅关于组织调查液态撒(抛)肥机涉嫌套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及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5〕222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好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机产品及配件市场秩序,加强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期,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本次行动重点针对农机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为秋季农业生产安全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机产品销售企业: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是否存在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产品是否符合明示的执行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否建立并执行进销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是否履行产品质量“三包”责任;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行为。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向农机产品经营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并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增强依法经营意识,严格落实农机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本次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农机产品经营主体11户。暂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机产品市场秩序,为农牧业生产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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