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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查处一处私设户外门楼行为
来源:五原县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02 10:42 作者:邬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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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柴香山)针对沿街商户擅自改造门窗、门楼等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局严格依照法律程序,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拆除私改乱搭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执法员在巡查中发现,五原汽车南站附近一门市,在做室外装修过程中,设置了钢架结构户外门楼,这一门楼高约2.5米,占地约5平方米,外形庞大,明显突出两边建筑,影响了整体建筑美观。经执法员询问业主马某得知,搭建户外门楼,并没有取得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属私搭乱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马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马某立即停工,限其3天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讲解,马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表示愿意自行拆除。日前,该违建构筑物已拆除。

今后,城管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审批违法乱搭乱建乱设户外门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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