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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严查民政服务机构“防火”
来源:内蒙古晨报 发布时间:2016-01-18 15:18 作者: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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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张昊文)据自治区民政厅昨日消息,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从近日起至9月,将组织开展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以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农村牧区幸福院、优抚医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

重点排查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民政部门要及时与属地公安消防机关联合开展督促整改;对于民政服务机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但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属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机关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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