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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完成市本级及80%以上旗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18 10:21 作者: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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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彦淖尔市完成市本级和6个旗县(共7个旗县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工作。10月28日,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先后印发了《关于整合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关于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批复》、《关于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批复》,同时批复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6个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局按照一局、一科、一中心的模式设置。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各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连编带人平移划转。一是在市国土资源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为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统一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能。二是按照“减一建一”的原则,撤销地籍管理科,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在不动产登记管理科挂地籍管理科牌子。三是撤销市国土资源登记局。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为市不动产登记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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