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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矿产资源及用地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12-17 09:02 作者: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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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五原县开展信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联办发[2019]477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矿产资源及用地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局机关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缠访闹访等违法信访行为,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矿产资源领域问题排查。我局围绕矿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五原县境内矿山企业全部为黏土砖厂,截止2019年3月7日,我县境内18家砖厂采矿许可证都已到期,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18]107号),我局为受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手续。经排查,未发现过无证开采、偷挖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非法转让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

2、对近三年违法案件进行排查。我局对近3年(2016-2018年)违法案件进行了排查,共排查违法案件48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44件,矿产违法案件4件。44件违法案件均不涉黑涉恶。

3、对近三年信访事项进行排查。我局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对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媒体曝光及中央督导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事项,进行认真的排查,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二是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和成效,提升群众知晓率,树立群众检举信心,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专项整治乱象

以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调研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排查中发现的一般性线索问题、督导指出的焦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初核,依法依规处理,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行常态化动态巡查,将侵占基本农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我县结合“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共拆除在基本农田上建房63户,拆除面积35266.7平方米,有力震慑打击了破坏基本农田乱象。

2、土地整治方面。主要是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时,坚决杜绝流转“非农化”,严格依照127号文件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坚持标准不突破,科学合理引导种植养殖用户地选址备案,同时全程跟踪监督管理,避免违法用地的发生。

3、农用地征收和转用方面。严格按国家建设用地报批规定和程序执行,严把征地补偿标准关,对照国家补偿标准,不折不扣的执行;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过程各个环节,觉不允许有丝毫疏漏;对报批之前所有环节该公示个公示,该听证的听证,缺一不可;临时用地的审核审批慎而又慎,严防骗取批准、变相批准用地,且加强日常的巡查跟踪管理。

4、在排查整治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制度。不存在限号的情况;不存在黄牛倒号的现象;不存在未一次告知让群众反复跑路问题,不存在部门待接不畅让群众多部门来回跑路问题,不存在法定外收取申请资料问题;不存在乱收费重复收费问题,不存在违规收取查询费、配图测量费问题;不存在收费不开具正式发票情形。咨询台和咨询电话已安排了专人接待,在岗窗口人员不存在言语举举止失当,未引发投诉、信访问题。不存在内部压件超期办证问题,也不存在违规发证、办人情件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密切配合协同。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要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和保护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2、强化日常管理。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日常工作,注重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充分掌握各类问题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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