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12-19 16:26 作者:乡村振兴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2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3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4

监测对象

易致贫返贫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乡村级(国家标准)

·识别程序乡村级(入户和授权、评议公示、数据比对、审核公告、系统管理)

·识别结果乡村级(易致贫返贫户名单、数量)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易致贫返贫人口所在行政村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5


易致贫返贫人口风险消除

·监测户风险消除(风险消除标准)

·风险消除标准乡村级(通过帮扶,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得到持续巩固,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

·退出程序乡村级(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审核公告、系统标注)

·退出结果乡村级(风险消除名单)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风险消除人口所在行政村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6

衔接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7

衔接资金

年度计划

·年度县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8

衔接资金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和群众参与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9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等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10

衔接资金项目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受益对象等)

·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11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县级、乡村级(12317)


长期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12317”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