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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认定小微湿地的公示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09:07 作者: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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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的小微湿地已按照《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小微湿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完成地方申报和专家组评审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拟认定的五原县新公中镇永联村五社永联海子小微湿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23年11月8日-11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1.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受理电话:0478-8738034 13624786768

电子邮箱:bslcjbhdk@163.com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819室

邮政编码:0151000

2.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受理电话:0478-5220035

电子邮箱:wyxlyjbgs@126.com

通讯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北路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15100

三、拟认定的五原县新公中镇永联村五社永联海子小微湿地面积5.53公顷,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新公中镇境内,规划范围四至坐标:东经108°0′12.9″~108°0′17.6″;北纬41°6′10.0″~ 4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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