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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行政约谈会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10:10 作者:赵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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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行政约谈会。分管领导及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负责人,产品质量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全体工作人员、市场监管所所长、全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加油站负责人共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发放了《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农资打假整治工作方案》,与农资生产经营户签订了《农资诚信生产经营承诺书》。

会议指出,在2023年春耕生产来临之季,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涉农群体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农资市场乱象,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

一是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联网购销等领域进行重点检查,结合红盾护农保春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利用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破坏农资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有计划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抽检有违法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产品、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或一年内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的农资产品以及销售渠道不明、价格明显偏低等有违法嫌疑的产品。切实发挥执法抽检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农资打假的精准性。

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与农科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互联网领域、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会议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一是开展自纠自查。生产企业要严格检查生产原材料,规范生产行为,避免出现虚假标识,含量不足等问题,发现问题农资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农资经营单位要严格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销货台账制度。严把“三关”(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杜绝经营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严禁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是合法规范经营。农资经营者必须做到守法经营,证照齐全,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农资市场监管的各项制度,确保农资市场的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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