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和良好市场环境,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坚持事先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对广告市场主体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把好市场监管关口,确保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体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公序良俗,弘扬时代主旋律。
重点整治内容包括
(一)坚决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一是及时发现并查处借庆祝名义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 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二是排查禁止销售的 “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查处各类违法宣称“特 供”“专供”的虚假宣传行为;四是持续打击使用或者变相使用 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违法广告行为。
(二)加大对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立足抓好意识形态等政治安全工程,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从严查处涉及敏感问题、影响政治安全、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加大对宗教场所周边的排查力度,加强网络和广告监测,及时查处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依法查处低俗、庸俗、媚俗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坚决制止通过歪曲历史事实、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来制造噱头、恶俗趣味短视频、恶搞桥段、色情直播、教育类APP 广告、儿童节目映前广告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广告等营销活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 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四)加强受众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点媒体和广告发布渠道的监管。严格控制电视广告、广播广告的广告时长严重超限和以养生知识健康讲座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加大对 午夜时段广播广告和购物频道广告宣传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履行广告审查把关职能职责的监督。建立与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广电局等部门联合整治意识形态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机制,强化协同共治,发挥监管合力。从严查处存在导向问题的户外广告,扎实做好对城市主干道、地标建筑、购物中心、交通场站等重要区域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户外广告位、广告牌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互联网专项监测违法违规内容,加大对违法平台的惩戒力度,净化线上商业营销宣传环境。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06户,其中企业21户,个体工商户85户,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店的餐具上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像、卡通图像及领导人讲话的违法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将含有违法宣传的餐具进行封存,对餐具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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