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巴彦淖尔市河长办牵头,由市委组织部、市水利局等河长制责任单位及市检察院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的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及河湖长履职情况、落实自治区总河长令市总河长令情况、 河湖长制办公室职能发挥情况以及2020年春季河湖“清四乱”及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有侧重的对县河长办执行自治区总河长令和巴市总河长令、“清四乱”专项行动暗访整改落实情况、黄委“清河行动”整治情况等开展了督查。督查发现,河湖长制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乡镇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与推进河长制的落实结合不够紧密。宣传引导不到位,应当强化公众监督。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介发布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施情况,利用好融媒体的曝光台,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起群众关注、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对河长制湖长制的知晓率,建立起群众参与、举报投诉渠道畅通的运行机制,展现“村庄秀美、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的美丽新五原。(杜晓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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