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5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市领导批示要求,使全县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得到排查和有效治理,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稳定,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个检查小组,重点整治范围包括:
一是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重点是公众聚集场所的燃油燃气锅炉;气瓶充装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和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重大活动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重点监管的特种设备。
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加工危化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发生变化而未按法定要求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企业,以及在获证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接下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大宣传”行动。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常识。引导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安全保障、隐患整治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治理。
二是开展重点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锅炉要突出检查修理、改造和使用的合法性,操作人员资格,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定期检修维护与校验,燃烧器是否型式试验等情况;淘汰燃煤锅炉是否去功能化,改造燃煤锅炉是否使用规定燃料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等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涉及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对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进行逐户检查。对凡是应当获证而无证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严格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气瓶充装单位突出检查是否充装非法生产的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经修理或翻新后的报废气瓶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是否执行固定充装、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等情况。
电梯突出检查是否按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层门、制动器和自动扶梯附加制动器等部件是否失效;未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电梯是否已投入使用。
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突出检查是否按照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开展全市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巴工商质监特发〔2018〕490号)文件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重大活动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突出检查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人员、应急装备物品和应急措施,做到隐患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是否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重大活动核心区的特种设备是否逐台定人、定岗、定责、定措施。
三是开展重点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完善和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风险管控到位。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法定责任义务,督促特种设备和危化品企业使用单位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要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继续使用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和现场检查频次,依法打击、惩处重点范围的特种设备“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修理改造、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和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日开始,将持续至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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