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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助企纾困实施方案‍‍‍‍‍
来源: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0 16:57 作者: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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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助企纾困实施方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业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结合,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及意义

(一)总体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助企纾困实施方案是指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五原县内各合作银行对接并签署合作协议,科学规划选择银行网点,设立企业注册代办点,帮助五原县市民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并进一步实现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一条龙”服务。

(二)工作意义

一是企业开办一窗办结,政务服务更加便利。企业和群众不需到服务窗口,可就近选择银行服务网点快速办理业务。实现就近能办、少跑快办,让企业群众少等候、少跑腿,节省时间人工成本。

二是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实现企业开办一条龙服务。结合各合作银行实际情况,细化及扩展服务内容,以实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等业务“一次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助力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

三是政银合作金融惠企,进一步促进产融结合。通过开展政银合作“金融惠企”,助推金融产品的服务前移,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供给,加快实现资源共享,推进我县市场主体增多,从而不断提升我县的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银行网点的代办人员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办理。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银行代办人员审查确保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提交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是否准予受理的决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

银行网点在企业设立业务办理的过程中,不得选择性地对待企业,凡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银行网点应当予以办理。

(三)自愿申请原则

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到银行网点进行业务申请的,登记机关和银行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业务。企业群众在银行代办网点办理企业登记业务时,银行不得有任何强制企业在本银行开户的语言和行为,必须保证服务热情周到。

四、工作思路及合作模式

(一)工作思路

结合行政区划实际,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助企纾困”的工作思路,精选优质合作银行,覆盖全县各乡镇,从而实现企业开办就近能办、少跑快办。

(二)合作模式

一是涉及业务类型。初期合作涉及的业务类型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业务,随合作深入开展及群众需求,有步骤、有计划地增加服务内容。

二是职责分工。合作银行网点负责为全县范围内设立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登记服务,包括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登记刻章、银行开户帮办代办服务,并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金融类服务;我县市场监管局注册股负责业务核准、银行代办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指导、账号管理、监督考核。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服务网络布局

我县市场监管局注册股负责政银合作“金融助企”服务网络的布局规划,以便民、高效、集约为原则,对我县网点布局进行科学规划,既要覆盖面广,便于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又要控制数量和点位,避免资源浪费。

(二)确定合作银行

在市场监管局网站、业务工作微信群中发布合作公告,意向合作银行可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以自愿、合作、共赢为原则,开展接洽与合作。

(三)签订政银合作“金融助企纾困”框架协议

市场监管局与合作银行就合作方式、合作银行网点等事宜,签订政银合作“金融助企纾困”框架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四)组织代办人员业务培训

市场监管局注册股负责银行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原则上代办人员学习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方式为跟岗学习,如有需要可酌情延长学习时间,学习期满后考核合格方可签订保密协议,正式上岗。

银行应指定正式职工为政银合作“金融助企”代办人员,代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及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五)银行代办网点建设

1、设立专柜。现场服务网点设置新开办企业登记注册现场服务专柜,按照各银行系统统一规划进行装饰装修,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企业登记注册服务代办网点”标识。

2、人员配备。由签约银行按要求,选派正式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服务。经双方协商,明确现场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建立人员管理档案,双方留存。人员如有调整,银行提出初步意见,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人员确定后,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股提供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3、办公设备。现场服务网点使用的业务办理所需办公设备由银行提供,并保障正常运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设备配备提供指导意见。

4、网络保障。现场服务网点使用的互联网由银行负责;使用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网络由各银行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业务系统调试。双方共同保障系统信息接收、储存、传送的及时、顺畅、准确、安全。银行承担网络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业务账号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合作银行网点代办人员配发实名业务办理账号,并赋予相应功能权限,账号明确到人,实名管理,不得交叉混用、不得向除本人外任何人泄露。如发生人员调整,则由银行方面提出申请,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调整账号。

(六)业务管理

1、营业执照领用管理。由各银行指定专人至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并登记《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领用台账》。银行对营业执照必须按照要求安全存放,使用过程中严格做好登记,对正、副本使用数量需进行严格把控,需销毁的执照要退回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专人进行销毁,双方做好交接记录。

2、业务办理过程管理。银行代办人员进行业务受理后,通过平台将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股负责业务核准。

3、档案管理。业务办理产生的登记档案资料,由银行代办人员办结业务后立即封存,并按双方约定的日期移交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股,经核查无误后,进行档案交接,登记《企业登记注册资料交接清单》。

4. 监督检查。双方应加强现场服务工作人员教育,为企业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对合作银行网点进行巡查,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发现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停止或取消现场服务网点资格。并会同银行方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现场服务网点利用收取企业登记注册材料强行要求企业开立账户、推销理财产品或相关金融衍生服务项目。

(2)现场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刁难企业申请人,推诿、拖延收取企业登记注册材料,与企业申请人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3)在现场服务网点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保密承诺,擅自修改或伪造新开办企业申请材料的行为。

(4)现场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借收取企业登记注册材料的名义,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违法违纪行为。

(七)加强宣传引导

双方应协同加强政银合作“金融助企”宣传工作,让我县市民充分了解并感受到此项服务的便捷、高效和实惠,增加群众的获得感,提高服务效率。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通过微信、网站等途径公布我县政银合作“金融助企”的合作银行代办网点信息,引导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及时发现合作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银行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网点张贴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对新开办企业顺利完成登记注册及优惠刻章等现场服务的宣传力度,扩大业务知名度。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助企纾困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加深市场监管部门和各银行的沟通交流,增进互利共赢意识。进一步推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可就近在银行大厅内享受服务事项免费帮办代办及“一站式”服务,实现“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办所有事”,实现开办企业“随处办”,对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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