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拨付我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19万元(巴财贸〔2022〕1037号)。为切实落实好奖励资金使用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贸〔2018〕161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内财贸规〔2022〕1号)精神,我们对资金的使用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投入资金28.5万元,用于养殖业保险补贴资金。
二、投入资金4.5万元,用于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三、投入资金386万元,用于动物防疫经费。
作为牛羊养殖大县,我县一直着力于对规模化牛羊养殖的投入和相关牛羊流通和加工方面的支持,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在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各方面的投入,有效促进牛羊生产和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牛羊肉市场供应安全。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五原县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五原县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 奖励资金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