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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3月)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10:53 作者:贺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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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监测天数31天,有效监测天数31天,优良天数24天,优良率为77.4%。(2022年3月共监测31天,优良天数24天,优良率77.4%。)

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8μg/m3;二氧化氮(NO2):24μg/m3;臭氧(O3-8h-90百分位):113μg/m3;一氧化碳(CO-95百分位)1.2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84μg/m3;细颗粒物(PM2.5):28μg/m3

2023年3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0,较上年同期上升11.11%(上年同期为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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