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3-02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该宗地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浩丰村,四至范围:得宝废弃物综合利用公司东、中加洁源公司西、浩泰街北(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二)该宗土地总面积64095.26平方米,属于存量建设用地。
二、土地用途及使用条件
(一)产业类型: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的规定,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设期限为2年。
三、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50年。
四、出让方式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
五、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六、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十一、结果公示:
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十二、本次计划公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方案计划,公告期为10天,如有意向的竞买单位(个人)请与五原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方式:0478-5232890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