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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17:53 作者: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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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五原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五原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五原县博物馆四楼423办公室,邮编015100,电话(传真):0478-5245898,电子邮箱:bmwytjju@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是新中国成立 76 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化之年,也是实施 “十四五” 规划的收官决胜之年、衔接 “十五五” 规划的关键衔接之年。五原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锚定 “以人民为中心” 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统计核心职能,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突出统计数据发布、政策解读、监测分析成果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的统计赋能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以精准公开助力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提质增效,为高质量收官 “十四五” 规划、平稳衔接 “十五五” 发展、推动五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五原县统计局2025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经济运行态势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统计月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2.政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公开本局重要工作推进动态及成效。

3.机构设置与人事管理相关情况。单位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等信息。

4.提案议案办理情况。暂无相关办理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始终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持续健全制度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办理相关事项,为信息公开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2025年,我单位共办理信息公开相关申请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五原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平台的日常运维管理。在信息发布环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与此同时,着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 “三审” 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时效与精准程度,实现公开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与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平台建设。依据公开目录进行拓展优化,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政务公开信息,细化政务公开内容条目。二是动态更新专栏栏目信息,推动线下公开栏与线上专栏信息同步更新,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 年,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与要求,明晰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推送、内容维护及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公开信息内容及时查漏补缺、优化完善。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5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短板: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仍有一定落差;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意识和积极作为,政务公开专业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2026 年,我局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加大工作人员培训赋能力度,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与服务理念,全面提升业务处置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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